关于2009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补充说明
各位同学:
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自《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工作的通知》(http://manage.future.org.cn/article/48912.htm)在未来网公布以来,该活动已经受到了全院同学的广泛关注。学院很多同学已积极开始筹备暑期实践的申报立项工作。鉴于多数同学尤其是08级同学缺少相关社会实践申报立项工作的经验,对于社会实践申报立项流程仍存在诸多困惑,特发此补充说明,以指导大家更顺利地完成此次申报。
一、 关于申报立项的补充说明:
1.确定队伍成员,选定实践课题
团队成员资格:参加2009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09年12月之前仍拥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2009届毕业生获得武汉大学保研资格的,可持院系相关证明,参加本次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团队人员构成: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每个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考虑到对每只队伍的资助金额有限,建议团队人数不要超过20人。允许跨院组队,跨院团队的项目申报书交至队长所在院系进行审批。
项目参考主题:
“再携三下乡,和谐做贡献”
“感悟强国历程,弘扬爱国精神”
“深入基层,服务西部”
“实践启真知,‘三创’育英才”
“情系珞珈山,重走西迁路”
“培养树典型,奉献促成长”
其它
项目主要以学生自主申报为主,如学院有暑期实践项目课题提供,院团委会将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至相关网站(康腾实践中心官方网站、本科思政网)供同学们竞标申报。注意,实践项目书一旦提交,实践课题便不能更改。
2.取得接收证明,确定指导老师
与接收地取得联系:各队伍在立项前期要与实践地接收单位(可以是政府机关、学校、街道办事处等机构)进行初步的沟通,在接收单位有接收意向之后,持介绍信通过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向实践地政府索要接收证明(传真有效)。
介绍信的发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暑期社会实践正式立项队伍必须具备实践地接收证明。介绍信由学院团委统一开具,暂定5月23日(周六)晚介绍会统一向各队发放(详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经验介绍会的通知》),接收证明模板可在康腾实践中心官方网站《2009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立项流程的补充说明》附件中下载,供大家参考。
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由同学自由选择,建议选择我院并与所选课题方向相关的老师参与课题。指导老师由各队自行联系,学院负责为指导老师发放指导补助(其他院系老师不发放补贴)。
3. 关于经费资助
经费发放:学院将对批准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就立项等级发放不同金额的实践经费补助。学院将预先发放实践经费补助金额的一半,另一半经费需按照学院报销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社会实践完成情况在下学期开学后给予报销。跨院队伍经费在队长所在院系申领。前期经费具体发放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经费报销:批准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所有经费补助必须凭借学院规定相关票据和有效票据进行报销。相关票据是指与学生完成所申报暑期社会实践课题相关的票据,具体包括:既定地点的往返车船标、既定地点住宿发票、市内公共汽车票、打印发票、购买书籍、文具等相关资料发票,特别注意的是的士票不予报销;有效票据是指可以报销的正规发票,收据和假发票为无效票据。批准的金额为报销最高限度,不可超支,若票据不足,则按其实际票据金额予以报销。
4.关于办理保险
为防止社会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学院将组织对所有立项团队的成员购买保险,具体事项会在学校、学院立项结果公布之后另行通知。
二、关于暑期社会实践时间总体流程安排的补充说明
(1)学院动员大会暨经验交流会:5月23日
(2)递交申请项目书:6月1日 (详情参见《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通知》)
(3)优秀项目提交给校团委的时间:6月5日
(4)获学校、学院资助队伍名单公布:6月初
(5)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6月初
(6)办理保险时间:另行通知
(7)社会实践时间:暑假期间
(8)提交实践成果时间:9月初
三、关于成果提交形式的补充说明
(1)成果以学术论文为主要形式;
(2)随成果书上交的附录包括:个人总结,新闻稿件(报纸相关部分复印件、电视电台的视频或音频文件)、小组分工、实践日志、访谈记录、实践地政府或相关单位评价、调查问卷样卷、DV及摄影作品;
(3)成果上交之后由学院老师进行成果评比,优秀队伍将会被邀请在成果报告会上进行PPT展示;
(4)成果上交时间,9月开学后另行通知,但时间应在9初左右,请各队做好准备。
如在申报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同学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询问康腾实践中心工作人员:
1.QQ群:
加入暑期社会实践交流群,群号:2918264,工作人员会及时解答大家的问题。
2.电子邮件
致信康腾实践中心(practice2009@content.org.cn)进行咨询, 24小时内回复。
3.短信或电话
致电康腾实践中心部长进行咨询(8:00至20:00):
13163278688 张煜
15827348405 曹誉波
15902792330 张萌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